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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
巴西憲法崩壞,唯有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行政、立法、司法、檢察最高首長分年分別民選。應採行雙首長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 議員任期二年,議長任期一會期,國會每年改選1/4;選舉完全免費。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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