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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環境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司改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台灣應該全面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法、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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