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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中共憲法63周年 法律工作者譏諷:一紙空文 
社論》慎防中國全面拉低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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