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蘋果日報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憲法著手前述體制,實踐民主典範轉移,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制體系,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阻庫德族獨立 伊拉克接管邊界
漠視洛興雅人遭屠殺 牛津撤翁山蘇姬畫像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