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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政府違憲,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白宮:考慮將朝鮮重列支持恐怖主義國家 
社論》中華民國吃掉台灣? 台灣吃掉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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