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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緬甸迫害羅興亞人,緬國政府提出反駁:此舉已侵害主權,是沒有充分證據的主張,並且引發國內的「分裂、隔閡與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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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緬甸迫害羅興亞人,緬國政府提出反駁:此舉已侵害主權,是沒有充分證據的主張,並且引發國內的「分裂、隔閡與對立」
NNA Asia
解方
翁山蘇姬與軍政府迫害、滅絕羅興亞少數民族,違反「國際絕對法/強制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五十三條明文規定【任何法律與國際強制法(或絕對法)抵觸者無效】,任何國家皆有該項追訴權與審判權,國際法庭應對翁山蘇姬與軍政府迫害羅興亞少數民族人權者發佈追緝令。詳見《永久和平憲章》。
(處方箋:呂建良 / 2017-1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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