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該法律在起草期間,曾被一些外國商業團體和技術專家批評,此為中國已經孤立的網路的進一步藍圖。
言論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因為害怕失去一黨專制的寶座,中共政府持續加強對輿論的掌控。但剝奪他人自由的人不配享有自由,中國人民惟有出面憲改,讓傳播媒體普遍化,禁止政府寡占、壟斷媒體、網路等一切言論通路。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台灣被排除在國際刑警組織大會之外
聯合社論-靠社福改善分配不均,才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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