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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總統府公布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委員名單,由總統擔任召集人,由司法院院長擔副召集人的這項安排,以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觀點來看,有相當大的疑義。
蔡總統本身就是被改革者,總統親任司改召集人一定不會好。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需要全面大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參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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