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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中文網
中國有把人為災難歸咎於自然的先例。1958到1961年的「大躍進」中引起了饑荒,造成數千萬人死亡,被稱為「三年自然災害」…
地球興亡,人人有責;解決的方法:就是要力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讓人民有效監督,聯合國應督促各國遵行《聯合國憲章》《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巴黎氣候公約》,為全人類的生命永續盡心力。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為什麼世界對敘利亞的悲劇視而不見?
社論》遠離一中,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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