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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官法律素養不足,沒有法治淪為人治,與酷吏有何不同?酷吏除了任意曲解法條,甚至行政法院法官也聽從…
酷吏是官僚的弊端,是國家體制崩潰的象徵;主因是國家分權沒有真正的制衡,解決之道是透過憲改,將立法、行政、司法、檢察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一任5年,6年內不得再任,國會期中改選1/4。且選舉免費,讓陽光照進,始政府公開、透明。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社論》川普會出賣台灣嗎
社論》官僚制度的革新,才是台灣再起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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