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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人身的自由,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旅行的自由,集會的自由,都是基本人權….台灣的核心價值
制定【永久和平發展憲章】就是保障台灣自由、人權與福祉,不落後他國一天,人權高於政權主權、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台灣人民發生權利義務。凡有利於保障人類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天地萬法萬制,皆構成本國憲法及法律的一部分,人民均得直接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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