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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走過七十年爭取民主人權的歷程,很多現代青年可能不知道,當年沒有言論自由是什麼樣的景況與恐懼
人權問題是全球的內政,人權天賦,不是國家恩賜,神聖不可侵犯。有利於保障人權之萬法萬制,均構成本國憲法及法律的一部分,人人皆有援用權。保障臺灣人權與福祉,不落後他國一天,人權高於政權主權、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直接對臺灣人民發生權利義務。詳見 《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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