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標準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社論》以台灣住民為主體自治建國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引用來源:
民報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問題
社論》以台灣住民為主體自治建國
民報
請台灣同胞要全面地覺醒,支持根據聯合國憲章73條、舊金山和約23條、與美國台灣關係法15條,對各國及聯合國公開宣佈成立之台灣(自治)政府,要求台灣的主要占領權國--美國--依據國際法理支持台灣高度自治,永遠脫離兩個中國(ROC和PRC)的羈絆
解方
效法瑞士公民投票法 向世界證明 台灣自治建國
(處方箋:PPDA / 2017-09-07 14:00)
公投分為國際、國家、地方三個層級。國際上有關國家領土、主權、國際地位之公投,維持現有門檻,其他改為效果卓著的瑞士式公民投票法。公投提案只要5萬公民連署就可以,譲子孫以公投取代走上街頭。任何公共議題,全體住民均有公投自決權。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媒 體 回 貼:
民報
中國和梵蒂岡解凍 邁向關係正常化 習近平「統一台灣」的布局
特朗普提名戈薩奇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