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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台灣唯有2300萬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任何公共議題,全體住民均有公投自決權。凡涉及國家主權事項,必須依據人權兩公約,由全體台灣住民公投自決。凡禁止人民公 投自決之議案,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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