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澳門新聞
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行政、司法、檢察首長分年民選,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世界大同憲法標準》。
頭條-民眾聚集克林姆林宮外 紀念反對干涉烏克蘭政治家涅姆佐夫
頭條-228受難家屬:蔣介石早該去神格化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