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久和平法
招生簡章
報名表
連署書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歷史(法愛公德會)
活動列表
聯絡我們
登入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
FB
推特
捐款贈書
首頁
電子報
標籤
法務部長邱太三
首頁
Subscribe
Unsubscribe
Feeds
訂閱此博客
取消訂閱此博客
通過RSS訂閱
設定
Sign In
記住我
登入
I forgot my username
忘記密碼?
法務部長邱太三
通過RSS訂閱此列表
Larry Lai
Ask
被告有權 被害人卻沒地位 將修法
法務部表示,已將被害人訴訟參與權益列為司法改革首要議題。
Ans
司法改革首要議題-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參選資格與總統相同
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迫切需要全面大憲改,司法院長、檢察總長民選;司法政策、審判制度、行政、人事、預算…等,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司改永續與時俱進,直接向人民負責。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