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久 和 平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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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 

 不是要說服您,是提供您和國家偉大的方法,讀後要不要由您決定 

1.創造生命最高價值、倡議憲法國際標準、人類自由偉大復興、全球民主偉大發揚—是人民最神聖的權利-是國家最緊急的義務。 

2.不論任何體制,都會產生專制獨裁。唯一的方法:各級行政首長(含總統)一任五年、一生只能擔任一次(如韓國)。各級立法機關,每年局部改選,主權人需要年年審查(參考美國參院)。 

3.終止人類毀滅性大戰,和平真理凌駕於言論自由。不論任何理由,宣導延長民選公職任期者,不論首從,一律取消國民待遇。

4.國際法是國內法的母法,直接對台灣人民發生權利義務,屆滿五年的國際法,視為習慣國際法,自然生效,一步跨過萬重山。2,300 萬人人是一座座護國神山,昂首闊步全球,人見如見天使。 

5.聲波主權在民。前九大政黨,各別擁有全國性免費廣播電台。 

6.台灣是世界的台灣。開放完全民主國家的公民,來台參選各級行政首長,世界人才走進來,昇華國家競爭力、看見帶動個人和國家,無與倫比的希望,十年內可追上,瑞士國民所得十萬美元。 

7.落實人是國家的主人。立法-行政(含軍官)-司法公職人員不得帶職參選。定期投票每年不得少於兩次。其中一次是民代的選舉,單獨舉辦,強制投票。諸如瑞士年均投票 9.23 次。洛杉磯年均 11次。

8.根治貪汙-腐敗-叛亂-外患。國會-地方議會參選人須有政黨推薦,制度性建立三黨制衡政治,國家才會有和平安全、穩定繁榮。

9.國會、議會、鄉鎮市代表會,依一票單選制,最高票三人當選。 

10.地方議員一屆兩年,每年改選 1/2 選區。議長任期一個會期,屆中不得再任,以培養政治領袖,並防範分贓、圍事、圈地。 

11.地方檢察首長一票單選制,按得票數一正二副,組成起訴合議庭,直接對人民保證:「政府聞聲救苦」。(見美國檢察官民選)

12.地方法院院長民選,按得票數一正二副,組成裁判合議庭。直接對人民保證:「正義有求必應」。(見美國法官普遍民選)。

13.台灣是世界的台灣,昭昭天命、別無選擇,立憲全球參與、違憲全球審查。大法官半數來自世界五大洲。萬代出頭天。

14.永久和平法的成本最低—(低於國防預算 1%);風險最小—(不費一兵一卒);效益最大—(根治貪污腐敗 99%、亂政窮國 99%、千秋萬「事」99%),這是世界共同資產的法律屏障—(簡稱:法盾)

15.聯合國憲章第 23 條、第 110 條規定:中華民國(ROC),是中國在聯合國的正式國號。倡議我們的國號—「永久和平中華民國台灣」,團結台灣,同島一命,向世界宣告,永久和平時代的來臨。

16.制憲權是超實證法,萬古不變之法。制憲權不是受之於『法』,而是產生於人民的『力』,力決定民主或專制、力制定永久和平法,為「憲法特別條款」。制憲成功,當然權國大赦。 

17.政府改革,動輒得咎。指望青年志士,在為時已晚之前,拯救台灣體制、並組『萬國萬邦永久和平中心』的 NGO,成為全球保護的永久和平中心。國家每年補助的經費,不得少於中央總預算 1/1000。千年一遇的良機,永遠不會回頭。

●驗證永久和平法的效能,用生成式AI每天提供國內外重要新聞的問題與解方,歡迎批評指教,下載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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