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 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敘利亞停火後,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領導人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利亞制定適合長富久安的憲法,成為和平發展典範。參見《永久和平法》。
面對中國的打壓,台灣絕無「外交休兵」的權利。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俄人民民主化。同時,制定《永久和平法》,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讓國際走進來,帶領台灣走出國際。
如果臺海兩岸相同語言者都無法實現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足證中國在向世界詐騙。美國總統主張美國優先,讓出世界領導地位,正是中國弘揚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天機,儘快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入憲,帶領人類邁向大未來。
(1)天下大同(2)和平發展(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都是中國一貫的三大主張。尤其是今年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為世界和平發展、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請制定世界規則,提出一套人類可恆久操作的體系規範,請參考《永久和平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馬總統一中原則九二共識,薪資倒退16年,蔡總統不應重蹈覆轍。台灣一切問題都源自根本大法-憲法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是主權在民的主政權、是國家權力的唯一正當性來源,神聖不可侵犯。自己的價值自己定,自己的低薪自己救。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根治之道,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大自由,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世界和平才會誕生!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詳見《永久和平法》。
各國憲法應保障個人資料與隱私權。確保人民個人資料與隱私權等相關訊息不受侵犯,政府保證個人行蹤不會被監控,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詳見《永久和平法》。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勳爵:「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要杜絕貪腐問題,惟有主權人出面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貫徹民主法治、分權制衡,讓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並且,落實選舉免費,才能切斷政商與貪腐的共生結構。詳見《永久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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