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制難行,憲法不改不行。台灣應有「立法法」去規範立委如何立法,國會迫切需要全面改革!根本原因是沒有強大的第三勢力進入制衡,致兩黨對抗或分贓,台灣應採用改良式委員制國會,法律應結合民意與時俱進,國會每年應改選1/4。詳見《永久和平法》。
如果臺海兩岸相同語言者都無法實現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就足證中國在向世界詐騙。美國總統主張美國優先,讓出世界領導地位,正是中國弘揚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天機,儘快明訂一個地球一套法律,國際法高於國內法入憲,帶領人類邁向大未來。
台灣低薪問題源自根本大法失靈,台灣根本問題就是根本大法出問題,制憲權是人權的先行權,國會先立《公民參與憲政改革程序法》。台灣迫切需要重新制憲或全面大憲改,否則青年及國家都沒有未來,罪責由民進黨扛。詳見《永久和平發展憲章》。
根據5月8日韓國媒體的報導,總統大選於同月4至5日實施提前投票,各地的投票所發生選票消失等各種問題。
投票是國家一切權力正當性的唯一來源、也是基本人權的具體表現。國家應落實選舉免費,過程應公平公開公正。根治之道:「國家人權暨公民權行使委員會」委員半數不同國籍,由國際權威人權組織指派。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勢力影響選舉。詳見《永久和平法》。
「打破對專制獨裁的支持,實現全球民主化,促進世界永久和平」,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為確保民主、法治、人權、和平,菲律賓須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總統制是人類四種政體(其他還有內閣制、半總統制、委員制)中最壞的,連美國都會出問題。為重建民主機制,韓國應全面憲改,採行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本人及近親不得再任;行政、立法、司法、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詳見《永久和平法》。
敘利亞停火後,聯合國應提供適用萬國萬民、永久和平發展的憲政基本原則,涵蓋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四權(立法-行政-司法-檢察)領導人民選的組織架構,幫助敘利亞制定適合長富久安的憲法,成為和平發展的典範。詳見《永久和平法》。
總統制是最壞的民主制度已成定論。不管什麼制度,只要總統權力越大,國家就越會出問題。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委國亟需主權人出面全面憲改,採用改良式議會半總統制;總統任期5年,6年內不得再任。詳見《永久和平法》。
「造物者賦予人類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維權律師就是維護上帝賦權的使者,中國迫害維權律師,與上帝全面為敵,政權還要維持多久?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中國政府違法違憲,人民要起身抵抗。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確保包含「人身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最緊急的義務。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詳見《永久和平法/世界大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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