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憲標對比各國憲法之「違反國際法、憲法,人人享有抵抗權」

憲標對比各國憲法救濟的『反抗/不合作權』規範

永久和平絕對要件§28違憲全球審查-排除違憲或違反國際法、如別無救濟方法-全球人人皆得反抗之。

本憲標 得分 國 家 得分 理 由
憲標§28 100 印度 0 憲法§131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美國 100 憲法§3.2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印尼 0 憲法§24C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巴基斯坦 0 憲法§188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巴西 60 憲法§103有違憲宣告與行動,沒有制憲權也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奈及利亞 0 憲法§233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孟加拉 0 憲法§102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俄羅斯 0 憲法§125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墨西哥 0 憲法§29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日本 90 憲法§81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菲律賓 0 憲法§8.4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埃及 0 憲法§192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衣索比亞 0 憲法§83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越南 0 憲法§70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剛果民主 0 憲法§160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伊朗 0 憲法§174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德國 100 基本法序言有制憲權、§20.4有反抗權
憲標§28 100 土耳其 0 憲法§148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法國 90 憲法前言無制憲權、有反抗權
憲標§28 100 韓國 0 憲法§113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澳洲 0 憲法§52無制憲權也無反抗權
憲標§28 100 中華民國 0 憲法§114無制憲權無反抗權

製表:永久和平發展協會,資料來源:永久和平發展協會資料庫

結論:威瑪憲法留給人類的教訓:「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永久和平的絕對要件之一是人民有權公投制憲;之二是有憲法救濟的抵抗權、不合作權,包括罷工、罷市、罷稅...也是解放人類最後56個專制枷鎖國的絕對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