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個人基本權利與自由的保護
第15條 個人基本權利和自由第15條 個人基本權利和自由
第16條 生命權的保護第16條 生命權的保護
第17條 保護免受非人道對待第17條 保護免受非人道對待
第18條 保護免受奴役和強制勞動第18條 保護免受奴役和強制勞動
第19條 保護免受任意逮捕或拘留第19條 保護免受任意逮捕或拘留
第20條 確保法律保護的規定第20條 確保法律保護的規定
第21條 對住宅隱私和其他財產的保護第21條 對住宅隱私和其他財產的保護
第22條 良心自由的保護第22條 良心自由的保護
第23條 表達自由的保護第23條 表達自由的保護
第24條 集會和結社自由的保護第24條 集會和結社自由的保護
第25條 遷徙自由的保護第25條 遷徙自由的保護
第26條 免受基於種族等原因之歧視的保護第26條 免受基於種族等原因之歧視的保護
第27條 保護免受對財產的剝奪第27條 保護免受對財產的剝奪
第28條 基本權利的實施第28條 基本權利的實施
第29條 戰時或緊急時期的規定第29條 戰時或緊急時期的規定
第30條 現行法的保留第30條 現行法的保留
第31條 解釋第31條 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