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國會
第1條 什麼是科內賽特第1條 什麼是科內賽特
第2條 國會所在地第2條 國會所在地
第3條 組織第3條 組織
第4條 選舉系統第4條 選舉系統
第5條 選舉權第5條 選舉權
第5-1條 提交候選人名單的權利第5-1條 提交候選人名單的權利
第6條 被選舉權第6條 被選舉權
第6-1條 退出所屬黨派的國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的限制第6-1條 退出所屬黨派的國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的限制
第7條 不得成為候選人的情況第7條 不得成為候選人的情況
第7-1條 候選人資格的限制第7-1條 候選人資格的限制
第8條 國會任期第8條 國會任期
第9條 選舉日期第9條 選舉日期
第9-1條 國會任期的延長第9-1條 國會任期的延長
第10條 選舉日是國定假日第10條 選舉日是國定假日
第11條 選舉結果的公告第11條 選舉結果的公告
第12條 召集國會第12條 召集國會
第13條 (刪除)第13條 (刪除)
第14條 開議第14條 開議
第15條 國會議員的效忠宣誓第15條 國會議員的效忠宣誓
第16條 宣誓的未完成第16條 宣誓的未完成
第16-1條 由於議員擁有雙重公民身分而未進行宣誓第16-1條 由於議員擁有雙重公民身分而未進行宣誓
第17條 國會議員的免責權第17條 國會議員的免責權
第18條 國會的免責權第18條 國會的免責權
第19條 程序與規則第19條 程序與規則
第20條 議長與副議長第20條 議長與副議長
第20-1條 代理議長與臨時議長第20-1條 代理議長與臨時議長
第21條 委員會第21條 委員會
第21-1條 國會對命令的監督第21-1條 國會對命令的監督
第22條 調查委員會第22條 調查委員會
第23條 非國會議員的內閣成員第23條 非國會議員的內閣成員
第24條 法定人數第24條 法定人數
第25條 多數第25條 多數
第26條 會議第26條 會議
第27條 會議的公開第27條 會議的公開
第28條 公布第28條 公布
第29條 (依據第17修正案廢止)第29條 (依據第17修正案廢止)
第30條 (依據第17修正案廢止)第30條 (依據第17修正案廢止)
第31條 會期第31條 會期
第32條 (依據第31修正案廢止)第32條 (依據第31修正案廢止)
第33條 (依據第29修正案廢止)第33條 (依據第29修正案廢止)
第34條 國會的解散第34條 國會的解散
第35條 國會解散後的選舉日期第35條 國會解散後的選舉日期
第36條 國會解散後的繼任任期第36條 國會解散後的繼任任期
第36-1條 因預算案未通過的解散第36-1條 因預算案未通過的解散
第37條 國會的延續第37條 國會的延續
第38條 法律效力的延伸第38條 法律效力的延伸
第39條 國會議員的薪俸第39條 國會議員的薪俸
第40條 國會議員的辭職第40條 國會議員的辭職
第41條 辭職的生效第41條 辭職的生效
第42條 國會議員職位的終止第42條 國會議員職位的終止
第42-1條 被判刑的國會議員第42-1條 被判刑的國會議員
第42-2條 暫停第42-2條 暫停
第43條 國會議員的繼任第43條 國會議員的繼任
第44條 法律的穩定性第44條 法律的穩定性
第45條 法條的嚴格性第45條 法條的嚴格性
第45-1條 嚴格性的適用第45-1條 嚴格性的適用
第46條 需要特別多數的時機第46條 需要特別多數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