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過渡規定
第267條 總統移除困難的權力第267條 總統移除困難的權力
第267-1條 排除困難的權力第267-1條 排除困難的權力
第267-2條 疑問的消除第267-2條 疑問的消除
第268條 某些法律繼續有效及其修改第268條 某些法律繼續有效及其修改
第269條 法律、法案等的生效第269條 法律、法案等的生效
第270條 某些法律的臨時生效等第270條 某些法律的臨時生效等
第270-1條 總統令的確認等第270-1條 總統令的確認等
第270-1-1條 法律的宣布和繼續等第270-1-1條 法律的宣布和繼續等
第270-2條 視為根據憲法舉行的選舉第270-2條 視為根據憲法舉行的選舉
第270-2-1條 2008年大選第270-2-1條 2008年大選
第271條 第一次國民大會第271條 第一次國民大會
第272條 參議院第一次組成第272條 參議院第一次組成
第273條 第一次省大會第273條 第一次省大會
第274條 財產、資產、權利、責任和義務的歸屬第274條 財產、資產、權利、責任和義務的歸屬
第275條 巴基斯坦政府部門履行公共職責的人繼續履行職務第275條 巴基斯坦政府部門履行公共職責的人繼續履行職務
第276條 第一位總統的誓言第276條 第一位總統的誓言
第277條 過渡財政規定第277條 過渡財政規定
第278條 生效之日前未審計的帳目第278條 生效之日前未審計的帳目
第279條 稅收的繼續第279條 稅收的繼續
第280條 緊急狀態宣布的繼續第280條 緊急狀態宣布的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