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斯憲法

第1條 國家
第2條 憲法是最高法
第3條 基本權利與自由
第4條 生命權的保護
第5條 個人自由的保護
第6條 法律的保護
第7條 免受不人道待遇
第8條 免受奴役和強迫勞動
第9條 免受任意搜查或侵入住宅
第10條 保護遷徙自由
第11條 保護良心自由
第12條 保護表達自由
第13條 保護集會和結社自由
第14條 保護隱私權
第15條 保護工作權
第16條 免受基於種族等的歧視
第17條 免受任意剝奪財產
第18條 公共緊急狀態條款
第19條 保護依緊急狀態法被羈押的人
第20條 保護條款的執行
第21條 現行法律的保護
第22條 解釋與例外
第23條 於獨立日成為公民的人
第24條 於獨立日當天或之後出生於貝里斯的人
第25條 於獨立日當天或之後出生於貝里斯境外的人
第26條 註冊
第27條 雙重國籍
第28條 國籍立法
第29條 解釋
第30條 總督的設立
第31條 執行總督
第32條 總督宣誓
第33條 副總督
第34條 總督權力的行使
第35條 總督獲悉政府有關事項
第36條 行政權
第37條 總理
第38條 副總理
第39條 總理缺席或患病時期其職權的行使
第40條 內閣部長
第41條 部長職權的分配
第42條 總檢察長
第43條 部長缺席或患病期間其職權的行使
第44條 內閣
第45條 國務大臣
第46條 部長及其他人宣誓
第47條 反對黨領袖
第48條 常務秘書
第49條 內閣秘書
第50條 公訴權的控制
第51條 設立其他部門
第52條 赦免權
第53條 死刑案件程序
第54條 國家諮詢委員會
第55條 立法機關的設立
第56條 眾議院的組成
第57條 當選眾議員的資格
第58條 當選眾議員資格的取消
第59條 議員任期
第59-1條 由於辭職或改變政治派系而出現議員席位缺席的程序
第60條 眾議長和副眾議長
第61條 參議院的組成
第61-1條 參議院的職權
第62條 獲任參議員的資格
第63條 獲任參議員資格的取消
第64條 參議員任期
第65條 臨時參議員的任命
第66條 參議長和副參議長
第67條 國民議會秘書
第68條 立法權
第69條 憲法的修改
第70條 國民議會程序規則及其他
第71條 國民議會議員宣誓
第72條 眾議院和參議院會議主席
第73條 投票
第74條 言論自由
第75條 程序的有效性
第76條 法定最低人數
第77條 議案的提出及其他
第78條 參議院在財稅法案上的權力限制
第79條 參議院在非財稅法案上的權力限制
第80條 有關第77條、第78條和第79條的規定
第81條 立法權行使的方式
第82條 議案頒布措詞
第83條 立法機關會期及其他
第84條 立法機關的休會與解散
第85條 大選與參議員的任命
第86條 國民議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
第87條 無資格參會或投票者
第88條 選舉和邊界委員會
第89條 選區
第90條 選區的增加
第91條 選區的重新劃分
第92條 投票
第93條 選舉及其他
第93-1條 裁判法院
第94條 最高法院與上訴法院的設立
第95條 最高法院
第96條 向最高法院和加勒比法院提交相關問題
第97條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
第98條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期
第99條 最高法院大法官宣誓
第100條 上訴至上訴法院
第101條 上訴法院法官的任命
第102條 上訴法院法官的任期
第103條 上訴法院法官宣誓
第104條 上訴至加勒比法院
第105條 公共事務委員會
第106條 公職人員的任命及其他
第107條 執行官員與其他特定人員的任命及其他
第108條 檢察長
第109條 審計長
第110條 (廢除)
第110-1條 (廢除)
第110-2條 初級獄政官員的任命及其他
第110-3條 安全事務委員會
第110-4條 警員、國家國防力量成員的任命及其他
第110-5條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第110-6條 司法與法律官員的任命及其他
第111條 紀律案件的上訴
第112條 退休法與退休權利的保護
第113條 發放和收回退休金及其他
第114條 統一收入基金的建立
第115條 統一收入基金開支的授權
第116條 提前支取開支的授權
第117條 應急基金
第118條 某些官員的薪金
第119條 公債
第120條 公共帳戶的審計及其他
第121條 行為準則
第122條 國家象徵
第123條 任命及執行任命的權力
第124條 重新任命與同時任命
第125條 免職
第126條 辭職
第127條 作為例外的法庭管轄
第128條 修改、撤銷法律文件的權力及其他
第129條 諮詢
第130條 國璽
第131條 解釋
第132條 對本條的解釋
第133條 憲法―過渡權力
第134條 現行法律
第135條 第一任總督
第136條 內閣部長
第137條 國民議會
第138條 現任公職人員
第139條 最高法院與上訴法院
第140條 對本條的修改
第141條 生效
第142條 廢除
第143條 解釋
第144條 公用事業的多數股權與管理權
第145條 關於貝里斯電力有限公司和貝里斯電信傳媒有限公司收購令的合法性
第1條
第2條
附件二 憲法的修改(第69條)
任職和效忠誓言
任職和效忠聲明
附件四 廢止的憲法法

國際法規全書

國際法規全書

歷經30多年收集翻譯、編撰,舊版六大冊新版已擴編為十七冊,並附有資料來源之官方網址,可以隨時自我查詢更正。預購請與社團法人 法愛公德會聯繫。郵件:lawlove@lawlove.org

世界憲法大全

世界憲法大全

歷經30多年收集翻譯世界197個國家之憲法、編撰,全16冊,並附有資料來源之官方網址,可以隨時自我查詢更正。新版預計2015年3月出版,預購請與社團法人 法愛公德會聯繫。郵件:lawlove@lawlov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