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公共事務委員會
第115條 公共事務委員會第115條 公共事務委員會
第116條 公職人員的任命等第116條 公職人員的任命等
第117條 司法和法律事務委員會第117條 司法和法律事務委員會
第118條 司法和法律職務等的任命第118條 司法和法律職務等的任命
第119條 警察和監獄事務委員會第119條 警察和監獄事務委員會
第120條 警察部門官員的任命第120條 警察部門官員的任命
第121條 警察部門成員的免職和紀律處分第121條 警察部門成員的免職和紀律處分
第122條 申訴第122條 申訴
第123條 監獄部門官員的任命第123條 監獄部門官員的任命
第124條 監獄部門成員的免職和紀律處分第124條 監獄部門成員的免職和紀律處分
第125條 申訴第125條 申訴
第126條 免除委員會成員職務第126條 免除委員會成員職務
第127條 特殊職務的任命等第127條 特殊職務的任命等
第128條 常務秘書的任命第128條 常務秘書的任命
第129條 特定公職人員的任期第129條 特定公職人員的任期
第130條 退休金法的適用第130條 退休金法的適用
第131條 退休金等由統一基金擔負第131條 退休金等由統一基金擔負
第132條 退休金撥付和拒絕撥付第132條 退休金撥付和拒絕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