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人權和自由
第23條 個人的尊嚴和自由發展第23條 個人的尊嚴和自由發展
第24條 生命權第24條 生命權
第25條 身體和精神健全不可侵犯第25條 身體和精神健全不可侵犯
第26條 奴隸制、奴役和強迫勞動的禁止第26條 奴隸制、奴役和強迫勞動的禁止
第27條 自由和安全權第27條 自由和安全權
第28條 被剝奪自由的個人的待遇第28條 被剝奪自由的個人的待遇
第29條 在無法院判決情況下逮捕和監禁的特別權利第29條 在無法院判決情況下逮捕和監禁的特別權利
第30條 監禁第30條 監禁
第31條 監禁的期限第31條 監禁的期限
第32條 公正審判的權利第32條 公正審判的權利
第33條 被控刑事犯罪個人的特別權利第33條 被控刑事犯罪個人的特別權利
第34條 刑法中的法律確定性第34條 刑法中的法律確定性
第35條 平反和獲得賠償的權利第35條 平反和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36條 權利的平等保護權和法律救濟權第36條 權利的平等保護權和法律救濟權
第37條 法律人格權第37條 法律人格權
第38條 國籍第38條 國籍
第39條 自由遷徙第39條 自由遷徙
第40條 住宅不可侵犯第40條 住宅不可侵犯
第41條 信件和其他通訊方式的保密第41條 信件和其他通訊方式的保密
第42條 個人資料的保護第42條 個人資料的保護
第43條 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43條 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第44條 教會和宗教團體第44條 教會和宗教團體
第45條 良心抗拒服兵役第45條 良心抗拒服兵役
第46條 思想和表達自由第46條 思想和表達自由
第47條 表達民族歸屬的自由第47條 表達民族歸屬的自由
第48條 促進對多元化的尊重第48條 促進對多元化的尊重
第49條 禁止煽動種族、民族和宗教仇恨第49條 禁止煽動種族、民族和宗教仇恨
第50條 媒體自由第50條 媒體自由
第51條 知情權第51條 知情權
第52條 選舉權第52條 選舉權
第53條 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利第53條 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利
第54條 集會自由第54條 集會自由
第55條 結社自由第55條 結社自由
第56條 請願權第56條 請願權
第57條 獲得庇護的權利第57條 獲得庇護的權利
第58條 財產權第58條 財產權
第59條 繼承權第59條 繼承權
第60條 工作權第60條 工作權
第61條 罷工權第61條 罷工權
第62條 締結婚姻和配偶平等的權利第62條 締結婚姻和配偶平等的權利
第63條 生育自由第63條 生育自由
第64條 兒童的權利第64條 兒童的權利
第65條 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第65條 父母的權利和義務
第66條 家庭、母親、單親父母和兒童的特別保護第66條 家庭、母親、單親父母和兒童的特別保護
第67條 獲得法律扶助的權利第67條 獲得法律扶助的權利
第68條 保健第68條 保健
第69條 社會保障第69條 社會保障
第70條 養老保險第70條 養老保險
第71條 受教育的權利第71條 受教育的權利
第72條 大學自治第72條 大學自治
第73條 科學和藝術創新自由第73條 科學和藝術創新自由
第74條 醫療的環境第74條 醫療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