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公約權力和自由
第1條 無第1條 無
第2條 生存權第2條 生存權
第3條 禁止酷刑第3條 禁止酷刑
第4條 禁止奴隸和強迫勞動第4條 禁止奴隸和強迫勞動
第5條 自由和安全的權利第5條 自由和安全的權利
第6條 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第6條 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第7條 法無規定不受處罰第7條 法無規定不受處罰
第8條 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權利第8條 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權利
第9條 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9條 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第10條 表達自由第10條 表達自由
第11條 集會和結社的自由第11條 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第12條 結婚的權利第12條 結婚的權利
第13條 無第13條 無
第14條 禁止歧視第14條 禁止歧視
第15條 無第15條 無
第16條 對外國人政治活動的限制第16條 對外國人政治活動的限制
第17條 禁止濫用權利第17條 禁止濫用權利
第18條 限制行使權利的限度第18條 限制行使權利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