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護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第3條 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第3條 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第4條 保護生命權第4條 保護生命權
第5條 人身自由權的保護第5條 人身自由權的保護
第6條 免受奴役和強迫勞動第6條 免受奴役和強迫勞動
第7條 保護免受非人道待遇第7條 保護免受非人道待遇
第8條 免於剝奪財產第8條 免於剝奪財產
第9條 禁止任意搜查和進入私宅第9條 禁止任意搜查和進入私宅
第10條 獲得法律保護的規定第10條 獲得法律保護的規定
第11條 保護信仰自由第11條 保護信仰自由
第12條 保護表達自由第12條 保護表達自由
第13條 保護集會和結社自由第13條 保護集會和結社自由
第14條 保護遷徙自由第14條 保護遷徙自由
第15條 保護免受種族歧視等第15條 保護免受種族歧視等
第16條 公共緊急狀態時期的規定第16條 公共緊急狀態時期的規定
第17條 保護性規定的執行第17條 保護性規定的執行
第18條 解釋與說明第18條 解釋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