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之一
第154-1條 省議會的成立第154-1條 省議會的成立
第154-2條 省長第154-2條 省長
第154-3條 省長行政權力的行使第154-3條 省長行政權力的行使
第154-4條 省議會成員第154-4條 省議會成員
第154-5條 任期第154-5條 任期
第154-6條 部長委員會第154-6條 部長委員會
第154-7條 省議會的立法第154-7條 省議會的立法
第154-8條 批准第154-8條 批准
第154-10條 公共安全第154-10條 公共安全
第154-11條 違反指示第154-11條 違反指示
第154-12條 行政機構或機關失靈第154-12條 行政機構或機關失靈
第154-13條 國會將省議會權力授予總統第154-13條 國會將省議會權力授予總統
第154-14條 金融動盪第154-14條 金融動盪
第154-16條 高級法院第154-16條 高級法院
第154-17條 省議會的職權、權力、選舉及其他第154-17條 省議會的職權、權力、選舉及其他
第154-18條 金融委員會第154-18條 金融委員會
第154-19條 在本章中使省議會不行使權力的特別規定第154-19條 在本章中使省議會不行使權力的特別規定
第154-20條 過渡措施第154-20條 過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