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權利宣言
第11條 序言第11條 序言
第12條 生命權的保障第12條 生命權的保障
第13條 個人自由權的保障第13條 個人自由權的保障
第14條 免受奴役和強迫勞動的保障第14條 免受奴役和強迫勞動的保障
第15條 免受非人道待遇的保障第15條 免受非人道待遇的保障
第16條 防止財產被剝奪的保障第16條 防止財產被剝奪的保障
第16-1條 重新定居所需的農業用地第16-1條 重新定居所需的農業用地
第16-2條 重新定居和其他用途所需的農業用地第16-2條 重新定居和其他用途所需的農業用地
第17條 防止被任意搜查和侵入的保障第17條 防止被任意搜查和侵入的保障
第18條 確認法律保護條款第18條 確認法律保護條款
第19條 信仰自由的保障第19條 信仰自由的保障
第20條 言論自由的保障第20條 言論自由的保障
第21條 集會與結社自由的保障第21條 集會與結社自由的保障
第22條 遷徙自由的保障第22條 遷徙自由的保障
第23條 免受種族歧視及其他歧視的保障第23條 免受種族歧視及其他歧視的保障
第23-1條 政治權利第23-1條 政治權利
第24條 保護性條款的執行第24條 保護性條款的執行
第25條 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留條款第25條 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留條款
第26條 解釋和其他保留條款第26條 解釋和其他保留條款